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体育竞赛改革将出台新举措

1998-09-16 来源:光明日报 新华社记者 李贺普 我有话说

对现行的竞赛体制如何深化改革?据权威人士透露,国家体育总局将于近日出台全面向社会开放的新举措。

据了解,拟采取的措施包括:一、年竞赛计划提前公开,通过传媒等形式向全国公布;二、招标权限下放给各运动管理中心;三、省、市、自治区和地、市体育系统,以及中介机构等都可以竞标。有关人士指出,深化改革的重点是全面向社会开放,国家体育总局作为体育管理部门最后进行统一平衡。

竞赛是竞技体育的特点之一。在计划经济下的我国体育体制,无论是举办国内还是国际性比赛,全部由国家投入办,比赛少且多集中于大城市。转入市场经济后,体育部门由办体育向管体育转变,原有的用于竞赛的国家投入已远远不够了。因此,原国家体委每年举行一次竞赛招标会议,招标的对象是省、市、自治区体委,从而打破了单纯由国家投入、统一安排办比赛的旧体制,也缓解了竞赛经费拮据的窘况。

应该肯定,这样做从一定意义上说解决了体育系统对竞赛的需求,对推动体育竞赛走向市场起到了积极作用。但是有关人士指出,每年的竞赛招标会议只有省、市、自治区体委竞赛部门参加,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由体委一家办比赛的局面。这种“肥水不外流”的做法不适应体育市场的发展。其弊端已显而易见,热门项目大家争,部分项目受冷落甚至无人问津。如去年底在北京举行的竞赛招标会议,百多项次的竞赛安排只有三分之一被竞标,冷热搭配和最后的指令性计划占了一大半。

有关人士认为,竞赛招标的目的是把体育竞赛推向市场。体育管理部门需要增强商品意识、包装意识和推销意识。体育事业的发展有赖于经济的发展,地区之间不平衡,需求不一样,各项目的普及程度也不同。有的项目在大城市可能没有市场,但中小城市的体育市场却有待开发。一些中介机构有资金也有积极性,但是英雄无用武之地,苦于拿不到项目。因此,竞赛向社会开放,体育界首先要打破“肥水不外流”的陈腐观念。造就一批中国的体育经纪人不更好吗?

竞技体育也要为经济建设服务,为提高人民的身体素质服务。应该说,体育的功能和价值表现得越充分就越会受到社会的重视,受到群众的欢迎。举办体育比赛还要有社会保障,群众参与等。当然也确有某些项目一时还难以走向市场,由国家体育总局最后统一平衡,以及对一部分项目或部分地区给予扶持也是必要的。体育竞赛全面向社会开放,体育管理部门对竞赛的管理不但不能削弱,而且要加强。

据悉,今年10月,国家体育总局将召开会议,对1999年体育竞赛面向社会招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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